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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种植法治春天

——记全国“十佳”公诉人黄晓文
2001-04-03 来源:光明日报 张传亚 洪章 海政 我有话说

年仅27岁的黄晓文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别看黄晓文年龄不大,资历不深,从事起诉工作的时间也不长,可是其力克大案、巧言善辩、能干会写、屡创佳绩,被大家誉为又红又专的检察官。

在激烈的演讲比赛场上,他思维敏捷,对答如流,力克群芳,以优异的成绩屡次夺冠;

在公诉席上,他以流畅的语言,渊博的法理,良好的庭风,屡次受到法官、律师以及旁听领导和群众的赞扬;

在报刊杂志上,他将对法治社会的思考化为一篇篇富有哲理的法律调研文章献给读者;

在法学专家编辑的教材书籍里,亦饱含这位年轻检察官辛勤的汗水;

仅有五年院龄的黄晓文,经过不懈努力迅速“出徒”,参加工作两年便能“独当一面”承接大案,在起诉工作中屡创佳绩,成为“后起之秀”。三年来,他独立查办的320余起大要案件无一错案;其中,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40余件,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3件,涉及新罪名案件20余件。黄晓文平均每三个工作日就审结一个案件,经抽查无一差错。2001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

是什么力量驱使着黄晓文力克众难,热衷公诉,勇于奉献,屡创佳绩的呢?黄晓文用了6个字作回答:责任重于泰山!

在有些人认为起诉工作风险大、不好做的时候,他从政治处调到起诉部门工作。黄晓文认为,如果把法庭比做一个舞台,那么,公诉人既是编剧,又是主要演员。我国的司法架构,在客观上要求公诉人应该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高超的论证答辩水平。他愿意迎接挑战,希望磨炼自己,喜欢唇枪舌剑的激烈抗辩。

去年3月,黄晓文出庭支持公诉张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司人员受贿罪一案。一位来自美国的检察官美国司法部高级检察官柏恩敬先生参加了旁听。在法庭上,黄晓文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被告人张某构成犯罪的法理基础,同时针对被告方认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辩护意见,结合我国刑法对公司利益的保护,被告人的行为对知名企业的侵害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驳。柏恩敬先生面对这位理论丰厚、知识面广、富有实战经验的年轻检察官非常惊愕,他称赞公诉人“反应机敏,具有很高的论辩水平。”

1997年,他参加全国统考,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学硕士学位,师从杨敦先、周振想教授,经过三年的苦读,去年7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1997年,黄晓文作为《新旧刑法比较研究》的撰稿人之一,撰写了16000余字的有关刑法总则修改的文章。1999年,他结合经济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撰写了《论斡旋受贿罪》、《胡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等业务研究文章。这些文章先后被《北京检察》、《人民检察》等刊物发表和转载。2000年,黄晓文参与“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制度”的研究,并撰写了《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制度的理论与实务》一文,其主要内容在全国检察机关公诉改革会议上受到专家们肯定,被列为公诉改革的内容之一。

对黄晓文而言,人生最大的魅力就在于鼓励一种勇气,倡导一种风范,确认一种价值。他常说,希望自己能做一个用生命种植法治春天的人,更希望自己能为自己所热爱的职业而永远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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